11部门联合发文 千亿医美市场监管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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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商务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涉及加强医疗美容行业准入管理、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关联领域及行业监管等多个方面。
在行业准入方面,《指导意见》提及,做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有关经营范围规范目录,指导确有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经营意愿的申请人勾选“医疗美容服务”等规范表述登记经营范围;需要办理许可审批的,在取得批准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医疗美容服务属于医疗活动,未依法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放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诊所备案凭证”,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在事中事后综合监管方面,《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推进医疗美容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其他监管部门系统梳理医疗美容行业风险点,结合本地实际,将医疗美容诊疗活动、涉医疗美容经营活动以及医疗美容用药品、医疗器械等涉及多部门监管的事项纳入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明确重点监管清单,并按照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总体工作部署,对监管重点事项实施动态更新。
随着“颜值经济”的兴起,医美市场持续高速增长。据Frost&Sullivan统计,2019年中国医美市场规模已经达到1769亿元,2014年-2019年复合增长率为22.5%。到2021年,医美市场规模已经达到2274亿元,预计这一数字将在2023年突破3600亿元。5月4日收盘时,同花顺医疗美容板块下跌2.6%。
与此同时,医美市场乱象频频出现。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4月发布的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医疗美容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中,有5起刑事案件和1起公益诉讼案件,具体包括生产、销售假药、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医疗事故、非法行医等。自2022年9月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推进医疗美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起诉381人。
多部门也不断出手打击医美市场违规行为。2017年5月-2018年4月,七部门联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覆盖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及医疗美容培训、广告推广全链条,一些非法医疗器械、非法医美产品、非法医美整形得到打击和遏制。
2021年6月,八部门发布《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2021年6月-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此次整治工作涉及打击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相关活动、规范医疗美容服务、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等行为。
2022年9月以来,全国检察机关聚焦医疗美容领域突出问题,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推进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该领域虚假广告、非法行医、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走私、价格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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